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
1954-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事,也是我国历史上空前未有的伟大创举。中国人民为了争取民族的自由解放和人民的民主权利,百年来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一九四九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国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开辟了走向独立富强自由幸福的新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改治协商会议制定了“共同纲领”。它总结了中国人民为推翻反动统治而斗争所获得的胜利,并成为动员和组织中国人民为巩固和扩大革命成果而继续进行英勇斗争的指针。“共同纲领”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将近五年间,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解放了全国大陆,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分子、三反五反、恢复国民经济等项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现在全国人民正在为实现我国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为建设我国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进行艰巨的斗争。在这些胜利的基础上,公布了宪法草案,宪法草案经过全国人民的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即将成为我国的第一个宪法。宪法将在全国人民实现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的斗争中,起落巨大作用。
宪法草案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就是说我们国家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将在我国宪法上明确规定下来。宪法草案还明确规定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国家将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在过渡时期我国将优先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逐步消灭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为了胜利地完成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宪法草案指出,必须继续发挥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统一战践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必须继续不断地发展和巩固我国同伟大的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友谊,并加强与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的人民的团结。宪法草案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还规定了国家逐步创造物质条件以保证逐步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总之,我国即将制定的宪法,将巩固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反映着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对于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它将使我国进一步民主化,并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所有这一切,都将使我国人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热爱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热爱领导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更加清楚地看到我国光辉灿烂的前景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幸福生活,因而更加积极地参加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挥劳动创造的热情,信心百倍地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而英勇斗争。
即将制定的宪法,将在全国人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发生深刻而巨大的影响。对全国青年来说,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凡是宪法草案中所巩固的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都将为青年增加幸福,并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发展前途。而宪法草案中所反映的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则特别有待于青年一代去积极实现。宪法草案里规定国家特别关怀青年的体力与智力的发展,更加显示了国家对青年的深切关怀。全国青年都应该为生在新中国而感到幸福,都应该为国家即将有了一部光辉灿烂的宪法而感到骄傲。
青年同志们,宪法草案已经公布了。再过一些时候,我国就有了一部反映我国过渡时期政治、经济的特点和全国人民共同愿望的人民宪法了。这是百年来成千成万革命先烈流血奋斗的伟大结晶,这是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我们青年应该十分重视这个宪法草案。各级团的组织应根据团中央关于动员国内外青年积极参加讨论宪法草案的通知,组织团内外青年认真地学习,深切地领会宪法草案的基本内容及其伟大的意义和作用;同时结合我们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伟大成就,结合群众切身体验的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并和他们一起参加即将展开的对宪法草案的全国性的讨论;并要发扬民主、听取青年和群众的意见,向当地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反映。全国青年应通过对宪法草案的学习和讨论,发扬国家主人翁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和劳动,以实际行动来迎接中国人民第一部宪法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