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1954-08-23朱建
中国青年 1954年23期
星期六晚上已快八点钟了,我骑了自行车想赶到新华书店去买一本学习参考。刚踏到王府井大街口上,忽然听到交通警急促的喊声:
“自行车,停下!把灯点上…停下!停下…这时在我身后猛地窜出一辆自行车,一阵风似地疾驶而过,差一点把我碰倒。常时我定晴一看,正是这辆车没有挂灯,我就使劲把车一蹬追了上去,一直追到金鱼胡同口才算把这辆“飞车”挡住。但当我跳下车一看,却把我给怔住了。原来骑车的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科里的马国栋。这时我实在有点生气了,我一边看着他尴尬的脸。一边推着车说:“你怎么搞的,晚上骑车也不挂灯,就是忘了带地可以买个小灯笼呀!刚才交通警叫你还不但停,难道你不知道这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吗?
“我怎么不知道?好像就你一人知道似的,神气什么!”他还想强词夺理。
“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挂灯?”
“懒得找,怪麻烦的!”
“怕麻烦就明知故犯,怕麻烦就宁愿不守法?”
“什么守法不守法的?我又没有偷没有盗?”我的追问显然有一点激怒他了。但我还是一步不让地追下去:
“难道你认为一定要严重到犯偷盗行为才算违法吗?可是那天宪法学习慢谈会上,你对小林在信封里寄钞票怎么也提出批评呢?她不也是怕跑一次邮局怪麻烦的吗?”
“那难道是我批评错了吗?他反问我。”
“没有,批评得对。但今天问题是在于你应该怎样来批评自己,我问你、你那天在漫谈会上的‘保证自己一定模范遵守国家法令的诺言跑到哪儿去了。”
这时,小马不柞声了,他低头走了两步,忽然纵身往车上一跳、回过头来说了一声:“对,接受你的意见,请原谅我刚才的不是吧……”一蹬车就走了。
“喂!小马…灯笼…”但前面除了漆黑一团,巳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北京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