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守纪律的习惯
1954-08-23谢觉哉
谢觉哉
战斗,要有纪律;劳动,要有纪律;工作,要有纪律;学习,要有纪律;生活,要有纪律;做小事情,要有纪律;做大事情,更要有纪律;个人做事,要有纪律;集体做事,更要有纪律。人是生活在纪律里面的:守纪律,无论做什么,都有成功的可能;不守纪律或全没纪律,就必然要遭到损失或失败。
社会主义的纪律,不是以我所不能忍受的、违反我的要求的强加诸我,而是为着总的利益、大的利益、长远的利益,避免所能看得见的危害,因而不能不对个人的狭隘自由、微小利益,加以限制。这种限制,看来像是集体对于个人的限制;但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所以也就是个人对于自己的限制。
必须养成自觉地守纪律的习惯,只有自觉地守纪律,纪律才能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在幼年、青年时期,就必须培养守纪律的习惯。这时期,他们欢喜大家生活在一起;心地干净,很少不正常的计较;没有成见,对于社会和长一辈的正确指示,容易接受。因此,我们必须利用一切方法,创造可能条件,使他们自觉地尊重纪律。
由于人民革命胜利,社会主义建设开始,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史无前例地团结起来,过去只为己,不顾公,阳奉阴违,口不合心的现象,已大大地减少了。人民尤其是青少年遵守纪律已逐渐成为风气。但这并不是说已经完美了,没有缺点了;不是的,有缺点,也还存在有相当严重的不良现象。比如:有的学校学生不遵守学校规则,不尊敬老师,甚至和学校对抗起来;有的学徒不尊敬师傅,不听师傅的话,不照师傅的指示去工作;有的工人随便缺勤,不尊重劳动纪律,不爱护公家财产;有的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制度,就是自己参加制定的制度,也转眼就忘;不严格执行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规定;对于要办的业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能如期完成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有的人还拿旧眼光去看新社会的秩序,他们不了解旧社会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是对立的,剥削阶级的秩序是剥夺人民的利益以服从它的秩序,这就自然形成被剥削阶级虚伪对付以至反抗和破坏的行为;今天新社会的纪律、秩序,是维护人民的利益的,因而就不应当对抗,相反地应当自觉地遵守。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好逸恶劳、自由散漫的恶习,甚至流氓作风还未安全消除。这些思想深中于人心,并不是一经革命就风吹散了似的,而是需要相当长的时期的教育与事实的体验才能逐步扫除干净。这些现象的存在甚至还严重地存在,也说明目前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纪律教育的重要性。
前面已经说过:纪律,是为人们自己的利益设的,人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也就要对纪律负责。拿学习说吧!毛主席说过:不懂就得学,向懂的人学。向任何懂得的人学,要老老实实地学,要恭恭敬敬地学。难道对于正式教你功课的老师,教你技术的师傅,可以不讲礼貌、不听他的话吗?你不听话,不仅教你的人提不起兴趣,你也必然是不用心,学不进去。拿机关或团体的工作说吧!工作的目的,总是为着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大众的利益,也就是为着自己的利益。不遵守纪律,害了大家,也害了自己,难道这是可宽恕的吗?显然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