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小农经济的特点,积极而又稳步的改造小农经济
1953-08-17吴江
吴江
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要不断地和两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即既反对对小农经济改造工作采取消极态度的自流倾向,也反对不顾一切条件企图一下子把小农经济完全改造过来的急躁冒进倾向。这两种倾向都是错误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已经指出了。而产生这两种倾向的重要原因之一,大都是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小农经济的特点,并对这些特点采取不正确态度的原故。因而这里就小农经济的特点,来讲一讲关于改造小农经济的问题是有必要的。
小农经济必须改造
中国古时有个寓言叫“愚公移山”,是讲人们只要有志向和决心,必能战胜任何困难完成常人所认为不能完成的大工程,这个寓言,对于我们革命者也很有教益。毛主席曾经把中国人民的两大敌人即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比作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两座火山,勉励我们要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来搬掉这两座大山,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中国人民终于把这两座大山搬掉了,建立了人民民生共和国。从现在起,我们的任务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也是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原因之一,就是在我们面前摆着一个人数众多而又极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的“汪洋大海”。我们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除了自行国家工业化以外,还必须在相应的时间内逐步地填平这个“汪洋大海”,即使得目前为数众多而又极其分散落后贫困的小农经济逐步地改变成为用机器装备起来的集体大经济,在农业中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农业集体化,就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这就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造小农经济的任务。这个任务现在已经开始了,同样需要我们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和决心来完成它。
大家知道,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是我们国家的基础,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破坏了和农民的关系,就是坏了一件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不是坏了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小农经济的改造符合于整个国家的利益,也当然符合于全体劳动农民的利益,从过去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证明,是完全可以被广大农民所接受和欢迎的,它是一件国家公共利益和农民的个体利益相结合的事情,但如果我们办得不好,在办的过程中把这两种利益分裂开来了,农民也会不赞成我们,因而远离我们。
毛泽东向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苏联的农业集体化用了多长的时间呢?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一书中宣布;“我们曾在八年到十年的时间中实现了我国农业从资产阶级个体农民的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制度。”这个时间是从一九二七年(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十年)苏联宣布采取逐众集体化方针时算起的,当时苏联已经实行工业化政策获得了决定性的成效,对改造小农经济起决定作用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增至百分之四十二。我国现时的基础则比苏联当时落后得多,在我们这样的基础上实现农业集体化,当然需要更长一些的工夫。我们是一个落后基础,(工业稀少,小农经济广大),改造小农经济,一方面需要自上而下地发展大工业和建立国营农场,另一方面需要自下而上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这两者必须互相配合起来,这就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特别后者在目前工业不发达的情况下,更是一个需要特别细心组织的群众运动。但只要我们按照党的政策并实事求是地学习苏联的经验,我们是有一切条件和一切信心解决这个任务的。间题是在如何改造,如何正确地对待小农经济的改造问题。
从小农经济的特点出发改造小农经济
要改造一件东西,必须认识这件东西,要改造小农经济,必须认识小农经济,认识小农经济的现状和特点,从小农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再根据其他客观可能条件,求出改造小农经济的方针、步骤和办法,如此才谈得到积极而又稳步地改造小农经济,而不致犯主观主义的错误。
什么是小农经济的主要特点?我们对这些特点应当保取什么态度呢?
小农经济的特点简括地说来,就是:这些经济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他们的生产资料是私有的,所使用的工具还是古老的、落后的,耕种靠人力、畜力,靠人工肥料,而不是靠机器和化学肥料。这就是说,既是个体分散的、私有的,又是落后的。因此他们在生产中就表现出较多的保守性与患得患失的心理。
关于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小农经济是个体私有制经济,这种个体私有制经济是要每日每时地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的。同时,在这种细小的个体私有制经济下,农民归根到底不可能摆脱贫困和破产。所以,改造小农经济当然是包括改造小农经济的个体私有制在内,即要逐步地把农民的个体私有制改变为集体制。但要把农民的个体私有制改变成集体制,只有在国家的工业充分发展,能够以大量机器装备农业,组织起来的工作确有很大成效,使农民亲身体验到集体制生产优于小私有制生产,并自愿放弃小私有生产而采取集体生产的时候,才有可能。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许可对小农的私有生产资料采取“剥夺”的办法,如同对待地主那样,否则就是犯罪。在上述条件不具备的时候,我们的办法就是:一方面,充分地了解小农经济私有性的特点,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折农民的个体经济积极性;另一面,则在小农经济私有制的基础上,积极地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互助合作生产。目前农民的互助组织和生产合作社,包括两方面的性质,即私有的性质和合作的性质。有人说既是私有就不必合作,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在私有制基础上组织互助合作生产,这种生产办法比之私有而又分散的办法能使生产力向前大大推进一步,使农民普遍增加生产,防止农村阶级的过度分化,在工业援助的条件下,易于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有人说既是合作就不必私有,这当然也是错误的,理由已如前述。因此,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我们的任务是既须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又须充分照顾农民的私有基础,既要发扬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又不可粗暴地挫折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我们对于小农经济的私有性,不是采取敌视的或针锋相对的办法,而是采取因势利导的办法,即采取既有利于公又有利于私,并使这两种利益结合起来的办法。这种办法,就是等价互利,互不吃亏;就是在农民个人确实增加收益并在其完全自愿的原则下,决定合作的范围和合作化的程度(何者合作,何者不合作);就是使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相结合,正确地处理所谓小农经济自发势力。我们采取这种办法,是为了使小私有者的个体农民确实感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是能够得到保护和发展的,由此发挥农民的互助合作积极性,以便循着这条道路并在工业的援助下逐步地达到改造小农经济的目的。
但是,急躁冒进论者对于小农经济私有性所采取的实际态度,不是他们的口头态度,则是和前面所说很有距离的。在口头上,他们也承认互助合作运动是在小农经济私有制的基础上工展起来的,必须照顾到私有基础这一方面;但是实际上,却常常忘掉私有基础这一方面。这种情形突出地表现在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中,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他们过分醉心于统一使用土地和工具,共同劳动,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并有某些公共财产等等,而忘掉了农民对于这些土地和工具等还保有私有权,还要按入股的土地、工具和牲畜等取得应有的合理的报酬。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将农民的私有生产资料变相地无偿归公,例如规定大小农具都要折价归社,农民的牲口、羊群、肥料等只许归社使用等;在农民个人收益并未增加的情况下,过早过多地积累公共财产、举办公共福利(直至盖大礼堂,办托儿所),有的农援生产合作社本来去年收成并不坏,但因公共投资过多,农民实际分得的粮少,以至于在今年春天招来了春荒;有的取消了或不合理地减少了对私有土地和牲畜的报酬,使农民感到自己的财产既无保障,又不值钱,因而发生出卖牲口、砍树杀猪、大吃大喝等破坏生产的现象;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甚至采取所谓“共同消费”的制度,把各农户的衣服置备、推碾磨面、粮食储备、家禽饲养等等却统一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中,农业生产合作社当了所有社员的家,这是完全错误的。很显然,这种种做法的实质,就是盲目地向小农经商发动攻击,和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的私有性针锋相对。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使小私有者个体农民目前首先关心的自己的切身利益感受威胁,使他们很难相信当前侵犯他们利益的互助组合作社,会在将来满足他们利益的。因而,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迫使他们离开互助合作组织,诚如一个农民在退社时发誓说:“如果你们不讲强迫,我永也不参加合作社了。”急于改造农民,反而哧退农民,这难道不是明证么?
对于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也必须这样说。小农经济的极端分散状态和私有制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是一件事情的两方面。改造小农经济的分散状态,也和改造小农经济的私有制一样,只有使农民确实感到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或集体生产比一家一户独立生产更对自己有利时,才有可能。因此,我们对待小农经济分散性的态度,也是和对待其私有性的态度一样的,必须有条件地循循善诱,而不可实行任何强制。人们不去思索小农经济几千年来都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乃是封建社会几千年来形成的,决不能企图单靠“组织起来”的号召和宣传,在一个早上,用“全面开花”“强迫编组”、“小组并大组”“小社并大社”等办法,将这种分散状态完全改变过来,使几千年来一直是分散过活的个体农民一下子改变成为集体农民。这当然是办不到的,勉强办去,必定碰壁。这一点大家早已看到,不必多说了。
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由于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和极端分散性,在农业生产方面必然产生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倾向,在目前国家建设时期,这会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平衡发展的要求带来某种不利影响。因而,国家要求将小农经济逐渐引导到计划经济轨道上来,这是完全必要的,应当的。但有人因这种必要,就完全忘掉了小农经济分散性的特点,企图把领导高度集中的国家工业的一套办法搬到农业生产中去,要求私有的分散的农业也和国家工业一样实行所谓“计划生产”,每村、每组、每社、每户都要订出五年生产计划,还有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等。大家可以想到,要求目前的个体农民订出真正切合实际的五年计划,谈何容易呢?于是这些农民就大抵只好根据自己所听到过的一
点关于社会主义的宣传,订出像“五年后家家用上电灯,吃上自来水”、“五年买上拖拉机,办成集体农庄”之类的计划。这类计划除了培植形式主义,就是徒然使农民的思想陷于混乱。有的更把订生产计划作为强制农民的一种手段,把只能由一定领导机关控制的发展农林生产的数字逐级分配下去,直达群众,要群众按照我们的分配数字订出计划,并且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东西强制群众执行,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严重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和侵犯农民所有权的情形。显然,这种做法是由于不了解:在今天还是私有的和分散的小农经济,基本上还只能按其自己的利害观点和经济条件去计算盈亏,安排生产,而不能要求其完全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如果有的村庄和互助组合作社的农民确实自愿并且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订出一年大体的增产计划,当然也是可以的,但决不能在现时就向小农经济提出“计划生产”的口号。从目前小农经济的私有性、分散性及小商品生产等特点出发,现时,我们引导小农经商逐渐走上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适当减少其盲目性的主要办法,主要是通过合理的价格政策(如棉粮比价政策。过去棉花产量很低,不能适应国家的需要,因而国家适当提高棉价,来刺激棉花产量和保障棉农利益。现在棉花生产已大大增加,已能大体保证我国目前需要。因此,国家决定把棉价略降低一点,以防农民盲目扩大棉田,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避免造成国家和农民生活的某种困难。这就是通过价格政策指导农民生产之一例),还有采用必要的可行的经济工作(如供销合作、合同制等)和政治工作,以求得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内大体与工业的发展相适应在农村中提出计划生产的口号脱离开目前小农经济的现实状况和特点,因而在现时来说,是过高的,冒进的,不能采取的。
最后说到农民在思想上的保守心理和落后习惯等。这当然也是农民的特点。这是由于他们经济的私有性、分散性和生产上的落后性造成的。自然,在改造小农经济的过程中,农民的这些心理也在逐步改变着,但不可能设想这种改变的进程会是很快的,它只能是很慢的,要看我们的实际工作做得如何。有些同志对农民企图单凭一般的宣传解决问题,以为只要我们一宣传社会主义,一号召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只要我们提出忠告和向他们讲解书本上的道理,农民就会乐意照着我们所说的去办了;不办,就要怪农民“落后”,就要自己灰心丧气。其实,这是天真的想法,宣传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农民,更重要的是用实际模范例子来教育和影响他们,并使他们亲身体验到实际好处。农民不相信空话,而着重实际。而这一点,他们是作得对的、假如可以用空话来改造小农经济的话,那么这种“改造”便是一钱不值,我们面前也不会摆着教育农民这个“严重的问题”了。毛泽东同志经常教导我们要采取典型示范的办法教育农民,引导农民,这个典型示范的办法就是从分析小农经济的特点和农民心理的特点得出来的。我们有些同志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及其他农业生产工作中,常常不善于运用典型示范的办法,不善于拿实际模范例子来教育农民,只知道向农民发号施令,强迫农民组织起来,干这个干那个,即使干的是好事,也常引起农民的反感和不满下把好事办成了坏事,在工作中犯了严重的命令主义错误。这就是由于忽视小农经济和农民心理的特点或对这些特点采取不正确的态度所必然产生的结果。
这里特别提一提改进农业技术的问题。这一问题在改造小农经济的工作中无疑是占重要地位的。几千年来凭着老经验生活的农民,对于生产上的任何一种新的改革,都表现出较多的保守态度,这一点本应为我们同志们所理解。由于小农经济的条件,由于这种经济的脆弱性,再加上群众文化水平、地区差别、气候差别等条件,对于任何技术的改革,无论是打井也好,密植也好,封山育林也好,棉田除杂也好,推广新式农具也好,使用肥田粉也好,以及其他农业技术建设等,农民在接受之先,都要经过反覆的计算比较,审定其利害得失,确知有利无害时,才敢于去尝试。因为如果万一有失,便要直接影响农民一年乃至数年的生活。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在工作中却常常不注意这一点,不体谅农民这一点,总想把农民在这方面的“保守性”在一个早上克服掉。他们怀着满腔热忱,对于一种外来的、自己认为值得提倡的技术,不问当地有无推广的条件,不管地区差别和气候差别,也不首先经过当地国营农场或农事试验场的试验,就盲目地要求农民按照自己的计划普遍推广,或无把握地要求农民在一大片土地上进行所谓“试验”,结果常因种种原因(包括这些提倡技术的人自己也不懂该项技术的究竟,只是当作任务来干),招到农民的不满和反对,并造成农民和国家的某些损失。事实说明,这种主观主张的做法,不是克服了农民的保守性,反而是加强了农民的保守性。农民是最求实的人,他们的所谓保守心理,对于我们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说来,也是一本重要的教科书,教我们在技术改革及其他一切间题上,都要切合实际,实事求是,不要犯主观主义,否则,就没有资格也没有可能去帮助他们克服保守性。
“欲速则不达”
从以上种种事实,足以使我们肯定这样一个结论,即:不认识小农经济的特点,不从小农经济的现实状况出发,就不可能使我们真正理解和掌握党对于小农经济的各项政策,这样也就谈不到按照党的政策去正确地稳步地改造小农经济。认识小农经济的特点,自然并不是叫我们去歌颂小农经济,而是为了改造它,为了更顺利地推动互助合作运动向前发展,也就是在于更正确地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并纠正我们在改造小农经济工作中的各种主观主义错误,包括“左”的错误和右的错误。
也许有人说:这样改造小农经济,我们走向社会主义不是太慢了么?这里用得着列宁的教育,列宁在“俄国共产党(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中说:“与农民群众,即与普通的劳动农民接合起来,并开始向前移动,其速度虽比我们所希望的慢得不可计量,慢到了极点,但这里整个群众却真正会和我们一同前进。到了一定的时候,这个运动就会加快到是我们现在所梦想不到的速度。”当然,这里我们也必须记得毛泽东同志的教言,毛泽东同志曾在“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一文中指出我们做工作不能脱离实际而简单图快,“脱离今天的实际情况,做起来不是效率快慢的问题,而是老碰钉子,根本没有效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