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联共(布)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文件后/谈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问题
1953-08-17曾习三
曾习三
一
读了马林科夫《在第十九次党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第三部分(党)以后,我看到苏联共产党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视,好像人对水和空气的重视一样。马林科夫说,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对那些损害党的健康机体的缺点、错误和病态现象进行斗争时所使用的久经考验的武器。”又说:“对党、苏维埃、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工作中的缺点与毛病进行坚持的斗争,应当成为全党的日常工作。”“在消灭我们工作中的缺点时吸收的群众越多,对我们一切组织的活动的自下而上的监督越强,我们在各种领域里的工作就越多。”把这些话分析一下,对于苏共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要点:
一、工作中的任何缺点、错误或弱点,都应该欢迎批评;
二、全党同志都有义务对任何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进行批评,要把这种批评看成全党的“日常工作”;
三、吸收来参加批评的群众,越多越好;
四、对一切组织的活动,都要有自下而上的监督,这种监督越强越好。
如果再拿苏联共产党的新党章来研究一下,还可以看出苏联共产党怎样用党章的力量来保证上述要求的实现。
首先,新党章除了在党章第四条(党员的权利)中仍如旧党章一样规定“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以外,又在党章第二条(党员的义务)中,规定了两项:
“七、开展自我批评和自下而上的批评,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并努力加以消灭,反对表面成绩,反对满足于工作中的成就。压制批评是严重的恶行。凡是窒息批评,以歌功颂德顶替批评的人,都不能留在党的队伍里;”
“八、向党的领导机关直至党的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的缺点,不管报告牵涉到什么人。党员无权隐瞄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和不过问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确行动。凡是妨碍党员履行这项义务的人应作为违背党的竟志的人而予以严惩。”
其次,新党章除了规定了党员的义务以外,还规定了党组织的任务。在党章第五十七条——基层党组织的任务中,写上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对缺点不调和的精神教育共产党员”;党章第五十八条又规定“在政府各部内,……党组织不能行使监督的职权,它们的责任是提醒注意机关工作中的缺陷,指出部及其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并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和意见提交中央委员会及各该部的领导人。”此外,还在很多条文中规定了各级地方组织要“保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对缺点不调和的精神教育共产党员”。
把上述这些党章条文来分析一下,又可以看出以下几个要点:
一、谁要是不去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包括隐瞒自己工作中的缺点),谁就是没有克尽党员的义务;
二、谁要是阻碍党员履行上述任务,谁就要受到“严惩”;
三、谁要是压制批评、窒息批评,谁就不能留在党内;
四、那一个党组织如果不能保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它就是没有全部完成自己的任务。
为什么苏联共产党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这样重视呢?因为它是“工人阶级、劳动农民和劳动知心分子中思想一致的共产主义者所组成的自愿的战斗联盟”,它是以建设共产主义新社会为天职的,它的党员为了完成这一神圣的任务,过去、现在与将来都是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因此,共产党员从来不怕揭露自己工作中的缺点,从来都欢迎自我批评与自下而上的批评。一切共产党员都认识,只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揭露工作中的缺点;又只有把缺点揭露出来,才能找出产生或存在缺点的原因,才能提出纠正缺点的办法;又只有提出了并认真执行了这些办法,缺点才会被克服,工作才会前进。
苏联共产党是从来重视开展批评与引我批评的。列宁还在一八○四年,就在《进一步,退一步》那本书上号召进行自我批评,不要怕敌人会利用我们揭露的缺点而幸灾乐祸,要继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无情揭露自己的缺点,这些缺点是一定和必然会因工人运动发展而被克服的。”(注一)
苏联共产党不但在夺取政权以前重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夺取政权以后,又更加重视了。斯大林说,“正因为布尔什维主义已经在执政,正因为布尔什维克由于我们建设的成绩可能傲慢起来,正因为布尔什维克可能看不到自己的缺点,因而会便利于敌人,——正因为这样,所以自我批评,特别在现在,特别在取得了政权以后,是尤其需要的。”(注二)
在伟大的十月革命胜利以后的第十一年,即在苏联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后,党内的自我批评又“获得了特别强有力的发展”,照斯大林的说法,就是因为那时再也没有或几乎再也没有反对派了(按:即在开除托洛茨基等反革命分子出党以后),在党内很容易造成高枕无忧、安然自在、闭眼看不见工作缺点的危险;为了不使这种事情发生,苏联共产党便特别需要自我批评。
今年,在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开会的时候,正是苏联人民胜利地结束了卫国战争之后,又胜利地恢复与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正向着共产主义社会迈进的时候,而苏联共产党的队伍又更加是完全统一和团结了。正在这个时候,苏联共产党又特别强调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它提到了新的高度。
从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苏联共产党的党内生活,是与自我批评分不开的。斯大林说过的“自我批评是布尔什维克党的基础”“自我批评应当是推动我们向前发展的重大力量之一”,这次赫鲁晓夫在报告中又加重地重复了。
从以上的叙述,还可以看出,苏联共产党是从来不满足于工作中的成就的,越是胜利,便越是强调自我批评。
二
我们中国的青年同志们,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个武器,也不是生疏的。我们中间的许多人,读过了《反对自由主义》、《论联合政府》和毛主席许多论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文本,也读过列宁和斯大林的一些论到这一问题的文章;我们也开展过批评和自我批评,有的还参加过“整风”、“整党”、“思想改造”等等群众性的自我批评运动。我们的大多数都记得毛主席的训示:“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发生灰尘的,也应按打扫与洗涤。”(注三)
今天我们读了马林科夫在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苏联共产党新党章,运用它的精神提出两个问题来和同志们共同研究一下,对我们将有很大益处。
一、我们是否经常准备进行自我批评并接受人家的批评?是否欢迎一切同志的与群众的批评?是否欢迎每一个普通工人、普通农民对我们的批评呢?
二、我们对一切国家机关与经济机关工作中的缺点、对一切同志的缺点,是否都能提出批评呢?我们的批评或建议如果受到阻碍,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
三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是否经常准备进行自我批评,一般地说,都可以回答说“是”,因为谁也是不好公开拒绝自我批评的。实际上,的确还有一些人没有办到。一种人认为他工作和学习都很好,用不着进行甚么批评;另一种人知道他工作和学习中有些缺点,却不愿公开进行批评;第三种人,“自我批评”是可以进行的,人家对他的批评却不肯接受;还有一种人,口头上可以接受人家对他的批评,但是常说人家“态度不好”、“抹煞了成绩”或者“不完全是事实”。这些人的认识都是不正确的。这些人的态度,也都是错误的。
首先,认为自己工作和学习都很好,用不着进行甚么批评,是不对的。我们在任何工作中,无论怎样努力,都可能还有缺点。即使超额完成,也可以找出缺点来。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告诉我们,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工作计划是少有的、不符合客观实际、或不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工作计划是常有的。在我们工作的某一方面存在缺点或弱点,甚至发生错误的事,是常有的。因此在工作进行中加以捡查,在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是完全必要的。所谓检查、所谓总结,不都需要肯定成绩和揭露缺点与错误吗?并且一个工作过程完成了,事物向前推移了,已“完成了”的工作,常要遗留某些问题或发生新的问题,新的任务正是要针对着遗留的问题(缺点或错误)与发生的新问题(也可以说是新发生的缺点)才能提出来。不以自我批评的精神去进行总结,怎能发现这些问题并加以纠正或补救呢!我们有甚么理由可以满足于我们工作中的成就呢!既然一般地已经同意要反对满足于工作中的成就,为甚么又不愿意公开进行自我批评呢!
我们所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缺点”或“学习中的缺点”。做了工作或进行了学习,原来是优点,这一点不用说也是肯定了的;但是工作中或学习中还有缺点。如果把缺点除去了,或减小了,优点就更多了更大了。对不工作不学习的人,只有一个批评;“懒汉”、“二流子”,无所谓缺点;对工作中学习中的缺点进行批评总是肯定了成绩的。我们所说的错误,也是工作中的错误。工作中犯了错误,只要不是明知故犯,从来都只是要求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也从来不会抹煞他工作中的成绩部分。即令由于错误严重,毫无成绩可言,只要他能认真检讨、改正错误,也比不做工作要好。因此,在对工作中缺点和错误进行批评的时候,先一般地说说成绩,固然是好的,但是不“照例”
先说成绩就单刀直入地批评缺点与错误,也决不是抹煞已有的成绩。
甚么叫进步?进步就是优点加多了,缺点减少了。甚么叫学习?学习不是简单的念书;学习是吸收人家的知识,以补自己的无知,是吸收优点、除去缺点。你要学代数,你就应该首先承认你不懂代数这一缺点,否则又何必去学呢。你要学滑冰,你就应该首先承认你不会滑冰或滑得不好这一缺点,否则又何必去学呢。我们有一些同志对“学习”可以公开提出要求,也知道只有虚心学习才有进步;但是他们对自我批评却不愿意公开进行,不知道只有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改正缺点才有进步,这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他们不知道,进行自我批评就是一种学习,所谓在工作中学习,不是说做了工作就是学习,而是要经常以自我批评的精神总结工作,取得经验。这样学习得来的东西是无穷无尽的。陈云同志在全国地质工作计划会议上的讲话,说了三个学习方法,第一个就是“经常总结经验教训。要从成功的经验中学习,特别要从失败的经验中学习。……每一个人做事不可能不犯错误。有一种人,犯了错误只是觉得不好意思;另一种人,却把失收当作成功之母,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要从错误中学习就必须克服一种倾向,就是掩盖错误的倾向。”一些不愿认真地进行自我批评的人,就是还不了解这一种学习方法的好处。毛主席教导我们对待批评,要像打开窗户吸收新鲜空气和阳光一样。我们在工作中不欢迎批评,就像关闭窗户拒绝了新鲜空气和阳光一样,既不能发现缺点与错误,那里还谈得到甚么退步呢。
态度不好吗?那是批评者的事。在批评者说来,应该注意态度,使被批评者容易了解与接受你的批评,使批评的效果更好。但在被批评者说来,就应该如古人所说的一样“人告之以有过则喜”、“过则勿惮改”,如毛主席所教导的一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应该计较批评者的态度。被批评者要注意的是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作风,是否有批评者所指摘的缺点。不论这一批评完全是事实也好,部分是事实也好,都必须把它提到原则上来,加以检讨。比方说,一个科员批评处长官僚架子,所举事实是某一次他找处长谈话被处长拒绝了。处长认为是“冤杠”,这一科员找他谈话,只有一次没有接谈,是因为他正要赶急出门开会去。这样的批评虽说只有部分是事实,难道就不值得检讨吗。至少是由于他当时没有讲清楚,事后又没有去找这一科员,他还是有缺点的。
有些同志喜欢以生活小事为藉口拒绝作自我检讨。一个共产党员、青年团员或是一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求自己在物质生活上朴实一些、在生活作风上严肃一些、是完全应该的。如果有同志在这方面提出批评,也应该热烈欢迎。这种监督,对于我们很有益处。但是在批评者说来,就应该注意,要提出批评的首先是政治问题和思想问题,其次是组织问题;至于生活问题,除非它直接影响了工作或危害到国家人民的利益,是不必多所指责的。有的人的错误,表面上是生活问题,实质上是纪律问题,如某土地改革工作队规定队员在工作期间不得谈恋爱,但是某某两同志破坏了这一规定,那当然应该当做组织问题给予批评。至于有人在生活上发生了贪污浪费,在生活作风上发生了乱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那当然也超出了一般生活问题的范围。
还有一些同志,对上面来的批评可以接受,对下面来的批评却不愿接受,或者对同志的批评可以接受而对一般工人农民的批评即不愿接受。“他也有资格批评我吗!”这是极端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这是一种不相信劳动人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的思想,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不相容的,这恰好与苏联共产党这次大会所强调的“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的精神不相符合。这种思想,如果遇着坚强的、政治水平较高的同志,他还可以给你碰回来,如果遇着软弱的、锻炼不够的同志,他就可能不敢再批评了,这样就阻塞了批评的道路,等于关死窗户,透不过气,工作做不好,自己不能进步。这种思想的另一方面,是喜欢奉承。一个惧怕批评和喜欢奉承的人,他就不但不会再有进步,而且会给敌人以方便。马林科夫说这种人变成了社会前进的障碍,”没有成熟到能做领导者“。这种人如果不改,再发展到压制批评与窒息批评,就应当把他当做“死敌”,宣布“无情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的第六个问题也规定:“……谁如果是一个有了严重的错误而不能改正,并居功骄傲,自高自大,坚持错误的人,谁就不能做共产党员。”
还有一种“领导人”对由下而上的批评,当面谈谈还可以,向报纸反映或越级控告就不行。他常喜欢拿“越级控告”来批评下级,把一些经验不多的下级工作人员吓唬住了。他不知道,一个领导者如果愿意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首先就要真正欢迎自下而上的批评,不管批评者是个别的找你谈话、或在会议上提出,也不管他是向报纸反映或是越级控告,都应该热烈欢迎。否则所谓欢迎批评只是一句空话。我见一个同志因为在他领导之下的青年同志们对他常有批评,他不敢召集开会,结果意见更多。直到他召集开会作了自我批评以后,才把问题解决。可见领导人有缺点要想在群众中掩饰,是绝对不可能的;要想躲也是躲不掉的。要想压也是压不住的;怕揭露了缺点有失面子,结果越弄越糟。还是列宁、斯大林、毛主席指示的办法最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讨了缺点,认真改正了错误,丢了包袱,腰也直了,脸上也光彩了。刘少奇同志说:“凡是那个地方的负责人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认真地进行了诚恳的与必要的自我批评,那里党员和人民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就会发展,积极性也就会提高,内部团结也就会达到,工作也就会改进,缺点也就会克服,而且负责人的信仰不独没有损失,反而会提高。这在我们党内及人民中已有无数事实证明了的。”(注四)
四
第二个问题,你对一切国家机关与经济机关工作中的缺点,对一切工作人员的缺点、都能提出批评吗?这个问题现在还是很重要,因为在我们的机关内,自由主义的风气,还是存在。有些机关的少数工作人员还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态度。也有个别的党和团的支部,只领导政治理论学习,不进行工作与思想检查,同志之间虽有意见,表面上却一团和气。
解放以后,先进的同志们已经非常关心国家的事业了,提出积极的建议,舍身救护国家财产与人民生命财产的行为,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对机关工作中的缺点提出批评的事,也一天比一天多了。从报纸刊物收到的人民来信中,从党政机关收到的人民来信中,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是“事不关己、高高提起”的现象,还是存在。为甚么“明知不对”,还要“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呢?主要原因就是他认为“事不关己”。这种认识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因为他还没有完全的国家观念,还没有主人翁的自觉,所以对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工作中的缺点,认为“事不关己”可以少管“闲事”。因为这些思想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腐朽思想,而今天的中国又还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的“大海”,使这种思想有生存的广大土地,所以反对这种自由主义的思想,还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但是在革命的团体中,在党、团和国家的机关中,这种自由主义必须首先克服。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文中教导我们说:“革命的集体组织中的自由主义是十分有害的。它是一种腐蚀剂,使团结涣散,关系松懈,工作消极,意见分歧。它使革命队伍失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政策不能贯彻到底,党的组织和党所领导的群众发生隔离。这是一种严重的恶劣倾向。”“它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着援助敌人的作用,因此敌人是欢迎我们内部保存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性质如此,革命队伍中不应该保留它的地位。”
这一段话说得还不明白吗!自由主义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着援助敌人的作用!“少说为佳”,这个“佳”字不正是敌人之佳吗。从这里,我们更容易了解苏共新党章为甚么要把“向党的领导机关直至党的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的缺点,不管报告牵涉到什么人”规定为党员的义务了。如果全国人民都认识到这一点并做到这一点,那么,机关中的任何工作缺点,都可以得到随时的克服,社会的进步就加速了。
有人说,报告工作中的缺点,对缺点提出批评是应该的,但是有的领导人不喜欢这些,甚至采取报复手段,我何必“得罪”人呢,不如“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吧。这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坚持批评;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要排除障碍,坚持真理。万一因此而受到打击或报复,我还是再展开斗争。我们党中央一九五○年就发布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它规定,对不认真改正错误甚至压制批评的人要交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人民监察委员会处理。我们坚持真理,还有甚么顾虑呢!纪凯夫事件,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有的领导同志听了批评之后,对不同意的地方提出来讨论一下,对不正确的地方提出来修正一下,对个别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地方提出来解释一下,我们能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百分之百”地接受批评就不愿意继续批评、甚至把它看成为对你的“打击”呢?我认为,在批评者提出批评之后,应该虚心听听对方的申辩,从新考虑自己的意见,因为批评者的观察虽然很多都是正确的,有时也只有一部分正确或大部分正确,并不是完全正确的。批评要实事求是,接受批评也要实事求是。是则是,非则非。不分清是非就把一切批评都“包下来”的办法。是不负责任的办法,实际上这样“包下来”的人是没有真正准备改正错误的。我就见过这样的被批评者,他在会上勉强“包下来”,会后就“开了小差”。因此,批评者企图要求被批评者无条件接受批评的想法是不正确的,是不民主的,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刘少奇同志教导我们:“要在党内放手实行高度的民主,决不是要削弱党内的集中制,相反,要在实行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同时实行高度的集中。……只有在以民主为基础的高度集中领导之下,才能实行高度的民主。”(注五)青年团的组织原则、人民政府的组织原则,也都是“民主集中制”;刘少奇同志这个指示,是适用的。我们进行批评的时候,都应当遵守这一原则。所以你对任何工作有意见,在会议上提出批评,向任何一级组织提出批评或控告,向人民的报社提出批评,经过会议讨论作出决定或由上级审查作出决定之后,如果你不同意,还要向上级控诉,都是允许的;但是开会不说。背后乱说,对组织不说、在组织之外乱说,经过会议讨论经过上级审查作出决定之后,你在行动上不服从,还要宣传和执行你自己的意见,以及要求无限制地讨论等等现象就都是不能允许的。一个领导人,如果藉口放手发扬民主,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也是不正确的。只有这样做法,才能使我们所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保证了民主,又保证了统一;既保障了批评者的权利,又保障了我们的组织内不致因为无限制的批评而陷入涣散的地步。
(注一)《列宁文选》两卷集第一卷第三五○页
(注二)斯大林:《反对把自我批评口号庸俗化》
(注三)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注四)刘少奇:《论党》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一年版八十页
(注五)刘少奇:《论党》第八十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