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几本有关婚姻法的书
1953-08-17君兰
君兰
《婚姻法讲话》人民出版社编辑兼出版
《在贯彻婚姻法中青年团应该注意些什么》青年出版社编辑兼出版
《论社会主义社会的爱情、婚姻和家庭》青年出版社编辑兼出版
《结婚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漳河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积极协助党和人民政府贯彻婚姻法,是爱国青年的一项政治任务。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就应该了解。为什么要开展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怎样贯彻婚姻法?在贯彻婚姻法中青年应该注意些什么?青年在爱情、婚姻和家庭问题上应如何培养自己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这里所介绍的几本书,对于以上问题的了解公有一定帮助的。
《婚姻法讲话》一书中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以来,全国各地执行婚姻法已有不少成绩。许多地区宣传工作做得较好,群众已经普遍了解了婚姻法,封建婚姻制度已开始被摧垮,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巳经普遍建立起来,出现了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在各种政治活动和经济建设事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许多地区,干部对婚姻法缺乏正确全面的了解,有些地区,甚至没有进行过婚姻法的学习,因而也不能正确地宣传婚姻法和处理婚姻纠纷,以致包办买卖婚姻仍很流行,妇女继续受压迫、受虐待,甚至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杀或被杀的现象依然不断发生。这不仅侵犯了妇女的平等权利,而且影响了人民内部的团结,影响了生产建设和社会秩序。
由此可见,封建地主阶级虽然消灭了,封建经济剥削也消灭了,但是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思想还不能一下子消灭掉。所以,“展开一个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大运动,废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制度,改善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家庭关系,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婚姻法讲话》)乃是十分必要的。
婚姻制度的改革是人民内部的事,因此,首要的工作是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树立对婚姻法的正确认识,在思想上划清封建婚姻制度与新民主主张婚姻制度的界限。这就要求我们全面而正确地宣传婚姻法,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揭发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要批判一些人对婚姻自由不正确的看法(如实行婚姻自由就会“天下大乱”、实行婚姻自由贫雇农会“人财两空”等)。也要宣传新婚姻制度的好处。《婚姻法讲话》对这些问题都有很好的说明。
怎样贯彻婚姻法?在贯彻婚姻法中青年团员应该注意些什么?在“婚姻法讲话”和“在贯彻婚姻法中青年团员应该注意些什么”两书,特别是后一本书中,对于这些问题讨论得更为详尽。
上面说过,贯彻婚姻法这件事是人民内部的事,因此,“决不能用斗争阶级敌人的办法来解决,而是完全要依靠用宣传教育的方法,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才能解决”,不然社会把好事办成坏事。其次,干部要结合婚姻法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了新
思想,才能办新的事情。”第三,要根据婚姻法的基本精神,从团结广大群众出发,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来办事猜。这是由于我国经过长期的封建社会,绝大多数的家庭,还是建立在旧的封建家庭关系上。这就需要根据婚姻法的基本精神以改善家庭中的夫妻、婆媳之间关系为具体内容,改变过去不团结、不和睦的关系,达到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目的。“不是要妇女斗男人,媳妇斗婆婆,儿女斗父母”。青年团员除了学习婚姻法,宣传婚姻法外,更应自己带头,做出好的榜样来,用自己的摸范行动来贯彻婚姻法。
以上所讲,就是前两书的主要内容。
青年团员不仅应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做出好的榜样来,面且应该在爱情、婚姻和家庭问题的处理上,要不断提高自己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论社会主义社会的爱情、婚姻和家庭”所选辑的三篇论文,对此作了很好的答覆。
这本书的文章中指出:两性的关系。家庭问题,绝不是某些人所了解的是个人的私事或生活小节,而是有重大社会意义的事情。男女恋爱、结婚,很自然地要产生第三个新生命——孩子。从而“就发生了社会内容,发生了对孩子和另一方的责任。”(“学习苏联人民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这就是为什么苏联政府、苏联共产党、共产主义青年团把教育青年男女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作为重要的任务之一的道理。对于这问题处理不当的人,就要提高到思想原则上来加以教育。
在苏联,爱情、婚姻既不要服从父母之命,更不再从经济利益来考虑,而是在男女平等和共同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的基础上,由于政治、思想的一致,基于性的吸引而发生的真挚的爱情。爱情的持久,是高贵的道德品质,“在感情上喜新厌旧。因妻子(或丈夫)年老或地位不高而另找新欢的人,在苏联被认为是道德堕落的人”(同前文)。同时,苏联集体关心每一个人对待妻子、对待孩子的态度,不能容忍一个人“在工作中是一种面孔,在家里是另外一种面孔”,打骂和侮辱自己的妻子和儿女。这都是要求青年男女对于爱情、婚姻和家庭问题要十分郑重负责,不可随便。社会主义真挚的爱情,是一种对爱人的命运及将来,孩子的高度负责的态度,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深刻、持久的感情。
同时,本书也指出了在苏联,两性关系巳经改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妇女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完全摆脱了对男子的依赖。“爱情摆脱了私有财产制关系底丑恶影响后,就具有真正人性的性质。”(“论社会主义社会的爱情、婚姻和家庭”)
毛主席号召我们学习苏联,我们要很好地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的先进经验,也应该学习苏联人民高贵的道德品质,以树立新道德和新风气。
“结婚”是选辑了马烽的“结婚”、柳溪的“喜事”、谷峪的“强扭的瓜不甜”等六篇短篇小说而成,“漳河水”是一首描写三个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长诗。
前书所选的六篇关于婚姻问题的短篇小说,是大家熟悉的。在这些生动的小说中,人们可以具体地看到:封建婚姻制度是怎样不合理。在“强扭的瓜不甜卜中,我们看到,九岁的男孩——小勇由于父母之命,娶了一个大姑娘。有人问小勇:“娶媳妇做什么?”小勇说:“做饭,做活。”再问还是这样的话。试问这样的婚姻岂不害死人。另外,我们在这些小说中,看到许多自由结婚的夫妻,生活是多么愉快,民主和睦,团结生产,他们在生产建设和政治运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结婚”的主人公——田春生和杨小青就是如此。他们是自由恋爱的,相亲相爱,有着共同的理想。就在约定在区上领结婚登记证的那天,春生为了抓特务,小青为了给旁人接生,误了约定碰头的时间,本来双方互不知道这些事,但一经说明,不但不生气了,而且更增进了他们的爱情。这充分表现了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优越性。
“漳河水”描写三个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故事。三个姑娘由于封建婚姻制度,遭到不幸:一个嫁了个封建富农,一个嫁了个“狠心郎”,一个嫁了个“痨病汉”,但结果却一样,都是过着被侮辱、被损害和流泪的日子。但解放后,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她们都积极参加了生产,得到了婚姻自由,“漳河水”一诗的优点是采用民歌的风格,读起来就特别生动。
末了,有两个问题,应该提请读者注意:
第一,上面介绍的讲解婚姻法的有关政策性的书,因出版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公布之前,书中对关于极少数因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妇女而致杀害人命、伤害人身的严重犯罪分子应主动地加以检查处理的问题;关于婚姻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只限于在各级党委及县区乡(村)干部、县以上各级法院和民政部门主管婚姻事务的人员中进行,而不要在一般人民群众中去进行的问题;以及上述干部应检查的项目中,不应牵入到个人婚姻问题及男女关系问题中去,以免混乱运动目标等项,有的没有说明,有的说明不够。因此,在阅读上面介绍的讲解政策性的书籍时,应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注一)并应以此为主要根据。
第二,正确处理革命军人的婚姻问题,是一个特殊的问题。这道理是不必多说的,但上面介绍的“婚姻法讲话”中,关于这个问题讲得比较简单,在宣传和处理这个问题时,应研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和内务部“关于教育动员革命军人与家庭互通音讯的联合通令”、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下关于现役革命军人阿退役革命残废军人离婚案件的处理办法及开展爱国拥军教育的联合指示”等文件(注二),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
(注一)月出九五三年二月十九日“人民日报”。
(注二)日些丈件都载在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二年一月二版的“婚姻法及其有关文件”一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