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正派与不正派
1953-08-17庄予
庄予
前些时候,在北京上演了一个出色的新评剧——“小女婿”。它的剧情大略是这样:
在东北土地改革后的某一个村里,有一对生产积极的男女青年,他俩的名字叫杨香草和田喜。他们平日在劳动中互相帮助,情投意合,彼此爱慕,并两相情愿地订了婚约。香草的父亲杨发,思想顽固,认为女儿和别人自由恋爱是“不正派”,是“败坏门风”。因而禁止香草与田喜来往,并强迫把她嫁给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婿。香草始终想念田喜,决心争取婚姻自由。最后她找到机会到村人民政府要求离婚。在区长和妇联主任的支持下,并且有了婚姻法做根据,她终于和小女婿离了婚,仍和田喜结了婚。
在这个剧本上演时,几乎是所有的观众,都把自己的同情心寄在香草的身上,表示出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罪恶的痛恨,分担了香草遭受苦难时的忧伤,也共享着她斗争胜利的欢乐。成千上万的观众对于平凡的农村姑娘表示亲切的同情,被一个平凡的农村姑娘的恋爱故事深深感动,为什么呢?
因为香草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她不肯盲目地听从别人来支配她的生活的命运,不是草率地决定自己的爱情和婚姻问题,而是独立地考虑与自己的未来幸福生活有关的“终身大事”,是在共同劳动与相互了解的条件下,去慎重选择自己的终身伴侣,是进行正当的自由恋爱。因为她遭受到封建婚姻制度的无情的迫害,那个婚姻制度企图完全剥夺她的自由恋爱的权利,要想堵死那座她将走向幸福生活的大门,并曾一度把她推进黑暗地狱的火活里。因为她在遭受迫害时仍然忠实于爱情,仍然不断地进行斗争,而且斗争一直坚持到完全胜利。因为这些,成千上万的观众的同情和被感动公有道理的。
也正如“小女婿”一剧所描写的,在今天的社会当中,我们还看到有香草的父亲杨发那一种人存在。他们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维护者,他们认为只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可以决定男女的婚事。他们可以完全不愿儿女的志愿,不惜牺牲儿女的半福,来包办和买卖儿女的婚姻。在他们的眼光中,像香草那样的自由恋爱,以及一切经过正常自由恋爱,建立真实爱情,基于男女平等自愿原则而结合的都是“不正派”,他们承认男子三妻四妾、休妻的事情为合理,但又骂妇女离婚、寡妇改嫁为“不正派”;他们认为家长对儿女专制的特权不能破坏,男尊女卑的原则不能违背。过去多少年来,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封建特权思想来维护的封建婚姻制度,曾经断送了无数青年男女的终身幸福,制造出千千万万的家庭的纠纷和悲剧,也杀害过数不清的妇女和儿童的生命。
就是在解放以后,这种封建婚姻制度在许多地方还在继续害人,封建思想也还在许多人、许多青年的脑子里存在着。我们很多青年对于把大姑娘许配给小女婿那样的封建婚姻,当然也会认为不合理,也同意应该加以反对的。但是有些青年虽然能够批判杨发的错误,而自己看到话剧“曙光照耀着莫斯科”中的女厂长,有了儿女还和别人恋爱,就感觉看不顺眼。觉得寡妇再嫁人就不大“正派”是对已故的丈夫不“忠实”。有些团员和团的干部,更把青年男女的正当恋爱。婚姻自由都看作是“腐化”、“不正派”,而横加干涉,甚至于逼出人命来。如山东省禹城县一个区的青年团组织,因团员恋爱与离婚,开除了三十多个团员的团籍。福建省闽清县云龙乡团支委龚宣强与吴秀金恋爱,被团区委认为是“腐化”而撤销职务,停止团籍半年,该乡团支部并对他们两人进行“劳动管制”,结果全被逼死。这些情况,正说明了不少青年所受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还相当严重,对于男女婚姻问题还分辨不清是非,还不仅得什么是真正的“正派”,什么才是“不正派”。
很显然,在我们革命者与封建婚姻制度的维护者之间,对外“正派”与“不正派”,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也就是说,在两性的关系上,有名两种完全不同的道德标准。经过相互了解而建立真实爱情的自由恋爱与结婚,男女双方由于感情十分恶劣而决定的离婚,已经正式离婚的男女以及寡妇与人自由恋爱而再结婚,如像山东海阳县东村区形家村青年团员姜田夫、赵秀英在工作与学习中互相帮助,建立了感情,结婚后两人即订了爱国公约,保证积极生产,团结全村青年作好各项工作;又如河南鲁山县八区西刘庄冯宗义,因为婚姻极不合理,虽然结了婚几年,却没有和妻子同过床,一家人生产都提不起劲,婚姻法颁布后才离了婚,以后遇到离了婚的郑桂鸾就和她自由恋爱结了婚,值得过去那样一个死气沉沉的家庭变成了幸福愉快的家庭。我们认为这些作法都是能够保障大多数人的家庭的幸福,都是符合于社会利益,符合于公理和人道。从整个社会利益和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出发,我们肯定说这些都是正派的事情。可是在封建婚姻制度的维护者看来,这些都是破坏了“父母之命”绝对服从的原则,违反了“男尊女卑”、“女子从一而终”的观念,动摇了封建家长特权的基石,从坚决维持少数人的封建特权,不惜牺牲大多数人的幸福的封建道德出发,便指责这些事情为“不正派”。是的,我们革命者不否认有不正派的人,但我们认为真正不正派的人,是那些不再劳动、行为放荡、以追逐异性作乐的人;是那些对爱情不忠实、有了爱人同时又另外找爱人的人;是那些今天爱张
三明天爱李四、把爱情当儿戏的人;是那些纳妾宿娼、玩弄异性的人;是那些夫妻感情虽然不好、没有正式离婚就和别人搞男女关系的人,这些都与我们所主张的婚姻自由毫无共同之点,是我们所要反对的。
尽管封建婚姻制度的维护者装着“卫道”的面孔,把一切“不正派”的帽子加在采取婚姻自由的人们的头上;但事实上,正是封建婚姻制度,在纵容和制造这些不正派的行为。它引导许多人们走向堕落,逼迫人们干着不正经的勾当,败坏着社会的道德和风气。譬如由于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许多青年男女,彼此五相爱慕的常常是被迫拆散开,而彼此毫无感情的要强迫结合在一起。这样使得他们的家庭中所得到的不是乐趣而是痛苦。对于这些痛苦,有的人反抗,结果常常是遭受沉重的打击,有些人忍受、消沉下去,有的甚至于就用麻醉自己的办法来逃避:在外胡闹,乱搞男女关系,结果走向堕落。而“男尊女卑”一类的封建观念,更公开地承认宿娼、纳妾等不道德行为为合法,可说是在直接地鼓励丁人们走向堕落。并且在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之中,常常发生男女年龄悬殊的情况,如“小女婿”中十九岁的香草嫁给十一岁的罗长芳一类的情况。这样严重地违反了人类生理自然现象,更逼迫着许多人们去搞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今天在某些农村中还存在的一些男女关系不正常的现象,某些人们的放荡堕落行为,主要的也就是旧的封建婚姻制度所造成的和遗留下来的恶果。
要消除封建婚姻制度所带给人间的痛苦和不幸,通过大力的宣传工作来贯彻婚姻法,是唯一正确的办法。每个青年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应该善于去教育说服别人,更应该以身作则,以极其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爱情和婚姻问题。我们要在为着祖国伟大建设事业而共同生产、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互相了解,建立爱情,互爱互助,共同提高,求得爱情专一与持久,不断地巩固与发展,使得自己能够更加积极地、愉快地参加祖国的建设事业。这就是我们在两性关系上所要树立的正派的作风、新的共产主义的道德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