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中国青年”的决定
1949-08-17
一、团的代表大会以后,各地团的工作一般地都有很大的开展。不少新解放的城市都建立了团。团中央为了及时介绍典型、总结经验并防止与纠正工作中的偏向,为了加强指导团员与广大青年有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特决定将团中央机关刊物——“中国青年”,从第十二期起,改出周刊,并充实与改进这个刊物。
二、“中国青年”自去冬刊以来,是执行了中共中央建团决议与团代大会决议所指出“指导青年团的工作与组织广大青年学习”的方针,基本上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和草命实际上结合得不够,即对于团的工作与青年切身问题,还没有能够及时地有系统地加以指导与帮助。各地团委虽然对“中国青年”已经开始重视,开始利用它来推动工作;但是一般地在写稿、提意见、组织通讯、帮助推销发行上,注意得很不够的。有的甚至完全没有做。因此,在“中国青年”改为周刊出后,对于如何充实与改进“中国青年”的内容,对于各地团委如何利用与帮助这个刊物,团中央认为:
(1)中国青年周刊,要确实做到更进一步地和实际结合。第一:解决团内外青年所最关心的切身问题,如学习、工资、职业、家庭、社交、婚姻、体育、娱乐等问题,加以正确的系统的分析。第二:指导团的工作。要善于系统地反映各地区团的动态,介绍各地区团的经验,并须将一个团支部、一件工作、一次会议、一个团员等,作有典型意义的介绍。现有的关于文化科学知识的文字和文艺作品等仍断续刊载,并须增加一周时事。在文字上力求简要、明白、浅显,使得具有中等文化水平的青年能够看懂。
(2)各级团委要十分重视这个刊物,要充分利用这个刊物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的工具,以这个刊物里的言论与重要文章,作为工作上的指示去看。要在国内外宣传这个刊物的重要性。各级团委负责同志要亲自为“中国青年过刊”为稿与提意见,并且告诉所属的组织这样做。各级团委宣传部应把为“中国青年周刊”写稿、提意见、组织通讯、帮助推销发行,作为经常工作之一。团的省级以上委员会每月至少供给“中国青年周刊”稿件一篇。各地团委机关刊物的通讯组,应同时为“中国青年周刊”的通讯组。
三、团的各区域委员会、省委(或区团委)市委、地委、县委、接到这个决定以后,应召开一次讨论“中国青年”的会议,对于如何充实这个刊物、如何利用与帮助逐个刊物,提出具体意见,并将前项所指定的工作订出计划。须将这些意见、计划及各地“中国青年”的通讯、发行工作等情况,一并在一个月内写报告寄给我们。